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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被福建省农业厅评为2013年省级休闲农业示范乡镇和示范点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11-06 】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认定2013年省级休闲农业示范乡镇和示范点的通知

附件:1. 2013年福建省休闲农业示范乡镇名单2. 2013年福建省休闲农业示范点名单

  闽农计〔2013399
各市、县(区)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根据《福建省农业厅关于继续开展休闲农业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闽农计[2013]242),经有关单位自愿申报,县、市农业局筛选推荐上报,省农业厅组织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认定长乐市古槐镇等15个乡镇为2013年度福建省休闲农业示范乡镇;闽清丰达生态农业大观园等38家为福建省休闲农业示范点。
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是促进休闲农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市、县(区)农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示范乡镇、示范点的业务指导和服务,加大扶持和宣传推介,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推动示范乡镇、示范点相关产业不断发展壮大。获得认定的示范乡镇、示范点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带动我省休闲农业又好又快发展。
   

http://www.fjagri.gov.cn:81/xxgk/zfxxgkzl/zfxxgkml/qtygkdxx/201312/t20131220_26546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