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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斯尼斯人2006年招生章程

来源:     时间:2006-04-26     浏览次数:

 

威斯尼斯人200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宣传工作的通知》以及省高校招生委员会《2006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和《2006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实施意见》,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办学性质

第二条  校名:威斯尼斯人。现有两个校区,院部:福州市南郊相思岭;首山校区: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190号。

第三条  我院是一所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专业及收费标准

第四条  我院现设生物技术、动物科学、园艺园林、信息技术、经济管理等五个系共18个专业。

第五条  学院2006年面向福建、宁夏、黑龙江、天津和浙江等省市招生。具体专业和招生计划按各省市高招办公布为准。

第六条   2006年秋季招生专业

生物技术及应用(理工类)

计算机应用技术(理工类、单招)

食品生物技术(食品检疫方向)(理工类)

园林技术(城市园林规划管理、风景园林方向)(文理)

种子生产与经营(文理)

会计电算化(文理、单招)

畜牧兽医(动物科学方向)(文理、单招)

物流管理(文理)

兽医(动物医学、动物防疫与检疫方向)(理工类)

电子商务(文理、单招)

园艺技术(文理)

会计与统计核算(文理)

园林技术(单招)

计算机网络技术(理工类)

        第七条  2006年新生收费标准为:学费50005500/学年,住宿费3601100/学年。(分别按不同专业和宿舍条件而异)

第四章

      第八条  我院招生工作由院长直接领导,教务处负责具体工作。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九条  学院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  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各省市招办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一条  录取总则:认真执行教育部和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不拒录非一志愿考生。没有报考我院志愿考生原则上不予录取。若线上生源不足,经省(市)高招办批准可以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2.第一志愿考生录取专业以分数优先的原则,尊重进档考生的选择。当某专业报考人数超出计划时,则依次将低分考生向填报的其它志愿调整,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非一志愿考生依据高考成绩,安排到尚未完成录取计划的专业。

3.各个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所有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我院只提供英语教学。

4.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5.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我院在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并经省高招办批准后,即向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三条  一经录取的新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未到校报到者,按教育厅相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我院按学生学费的一定比例划拨专项经费用于奖励和资助学生,实施了“学费减免缓、“优秀学生奖学金”、“勤工俭学”等奖优助学工程;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学生,符合条件可享受国家助学金;特困学生按有关规定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十四条  本章程只适用本年度高职高专招生工作。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十五条  本章程和有关招生信息按省高招办“阳光工程”的有关规定定期在www.fjny.com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    咨询联系方式

   院部:福州市南郊相思岭          首山校区: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190号
   邮编:350119                        :350007
   电话:(0591)22151783(院教务处)   83420342   83114013(院招生办)
   传真:(0591)83420342  22151523   22151700
   网址www.fjn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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