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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斯尼斯人相思岭校区校内商业网点承包经营招标项目

来源:     时间:2016-05-09     浏览次数: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威斯尼斯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威斯尼斯人相思岭校区校内商业网点承包经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威斯尼斯人相思岭校区校内商业网点承包经营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FJGC-G-2016-FS07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晞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312109、8331250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威斯尼斯人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190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0591-387223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齐晞/0591-83312109、83312509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用途

经营面积(㎡)

最低限价(元/年)

招标项目的性质

1

1

汉堡店

承租

47.04

10000

本次项目为福建农业职业技术校内商业网点承包经营招标项目,店面位于相思岭校区(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2

1

小炒店1

831.04

40000

3

1

小炒店2

471.52

25000

4

1

校园小吃店

134.4

15000

5

1

面包屋

承租

137.76

10000

6

1

文印店

16.37

4000

7

1

理发店

16.37

4000

8

1

水果店

16.37

8000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资格标准一:(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2)根据闽检发〔2014〕7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2资格标准二: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自然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注:自然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国境内居民身份证和户口(须提供证明材料);(2)身体健康,年龄在18-50岁之间;(3)无不良社会记录原件(提供由当地派出所或居委会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4)开标当天必须亲自到场不得委托、授权他人,否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释义: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解释: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一)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独资企业;(二)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企业;(三)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四)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五)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的分支机构;(六)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七)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企业、街道企业;(八)其他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组织。注:以上两种资格标准,只要满足其中之一,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4.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23日 08:00 至 2016年07月06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2016年6月23日起至2016年7月6日,每日8:00到12:00,14:00到18:00(北京时间,下同)。未在规定时间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1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1.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1.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2、质疑与投诉

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接受原件,不接受复印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4、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 福建国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

帐 号: 3500 1610 0070 5253 0977

5、最低限价:本项目合同包一3万元为最低限价;本项目合同包二12万元为最低限价;本项目合同包三7.5万元为最低限价;本项目合同包四4.5万元为最低限价;本项目合同包五3万元为最低限价;本项目合同包六1.2万元为最低限价;本项目合同包七1.2万元为最低限价;本项目合同包八2.4万元为最低限价。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