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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斯尼斯人相思岭校区校内商业网点承包经营招标项目中标公告

来源:     时间:2016-07-01     浏览次数: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威斯尼斯人的委托,就威斯尼斯人相思岭校区校内商业网点承包经营招标项目项目(项目编号:FJGC-G-2016-FS073)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JGC-G-2016-FS073

项目名称:威斯尼斯人相思岭校区校内商业网点承包经营招标项目

项目联系人:齐晞

联系方式:0591-83393306、83393307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威斯尼斯人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仓山区上三路19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老师/0591-38722553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用途:租赁

2、简要服务要求:威斯尼斯人相思岭校区校内商业网点承包经营

3、合同履行日期:三年(2016年9月1日至2019年7月20日止,具体截止时间根据校方实际情况而定)。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齐晞/0591-83393306、83393307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06月23日

中标日期:2016年07月14日

总中标金额:165.2034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1、 合同包一评审结果:

1.1、中标供应商名称:许南建

1.2、中标供应商地址:福清市龙田镇新厝巷145号

1.3、中标金额:三年投标总价210000元。

2、合同包二评审结果:

2.1、中标供应商名称:黄小清

2.2、中标供应商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永南路大唐世家14栋408

2.3、中标金额:三年投标总价450297元。

3、合同包三评审结果:

3.1、中标供应商名称:郑家斌

3.2、中标供应商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黄山村中街29号

3.3、中标金额:三年投标总价204000元。

4、合同包四评审结果:

4.1、中标供应商名称:黄建

4.2、中标供应商地址:福清市渔溪镇锦绣豪园20栋503

4.3、中标金额:三年投标总价333000元。

5、合同包五评审结果:

5.1、中标供应商名称:黄向球

5.2、中标供应商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街道西洪路145号

5.3、中标金额:三年投标总价240000元。

6、合同包六评审结果:

6.1、中标供应商名称:吴昌瑞

6.2、中标供应商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坂面镇下坂23号

6.3、中标金额:三年投标总价65997元。

7、合同包七评审结果:

7.1、中标供应商名称:郑盛

7.2、中标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清市渔溪镇上郑村村北83号

7.3、中标金额:三年投标总价39000元。

8、合同包八评审结果:

8.1、中标供应商名称:赖春玉

8.2、中标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清市镜洋镇琯口新街32号

8.3、中标金额:三年投标总价109740元。

评审专家名单:

薛亦玉、栾明辉、周卫平、黄兴灿、吴慧心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包号 中标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年)

1-1 汉堡店 47.04㎡ 1项 70000

2-1 小炒店1 831.04 1项 150099

3-1 小炒店2 471.52㎡ 1项 68000

4-1 校园小吃店 134.4㎡ 1项 111000

5-1 面包屋 137.76㎡ 1项 80000

6-1 文印店 16.37㎡ 1项 21999

7-1 理发店 16.37㎡ 1项 13000

8-1 水果店 16.37㎡ 1项 36580

服务要求:中标供应商须服从采购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经营过程中所需水电费、电信费、物业费、垃圾处理费、垃圾清运费由中标供应商自理,并按采购人管理部门的缴费通知要求按时缴纳。

六、其它补充事宜

1、合同包一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1.1、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林群的投标文件中提交的身份证出生为1965年12月23日,年龄不符合投标资格的第3.1.2条款(2)项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吴雄峰、赖春玉、林青妹、许南建、刘明福、周美伶、许德恩、陈燕、杨霄、陈承飞、黄秀明的投标资格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2.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杨霄、陈燕、陈承飞在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正本中未提供采购人确认后的现场勘察确认书原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第13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项和符合性第(11)条款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杨霄、陈燕、陈承飞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吴雄峰、赖春玉、林青妹、许南建、刘明福、周美伶、许德恩、黄秀明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1.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5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2、合同包二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2.1、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审查情况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2.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福州市鼓楼区利顺小吃店、杨霄、林宏、甘瑞雪、李秀花、林仁亮、汤生榕、谢锦良在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正本中均未提供采购人确认后的现场勘察确认书原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第13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项和符合性第(11)条款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福州市鼓楼区利顺小吃店、杨霄、林宏、甘瑞雪、李秀花、林仁亮、汤生榕、谢锦良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罗长庆在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正本中均未提供采购人确认后的现场勘察确认书原件,不符合符合性审查第(11)条款的规定,且投标保证金的缴交帐户为威斯尼斯人,招标文件第5页投标邀请第12条规定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帐户为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根据招标文件第10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罗长庆不符合符合性审查第(3)条款的规定,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福州市鼓楼区利顺小吃店投标人为福州市鼓楼区利顺小吃店,投标保证金以甘利顺名义提交,根据招标文件第10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5)投标保证金未以投标人名义提交的,投标无效。”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福州市鼓楼区利顺小吃店不符合符合性审查第(11)条款的规定,福州市鼓楼区利顺小吃店投标无效。

(4)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林青妹、林峰、刘明福、黄小清、周美伶、王文琴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2.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5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3、合同包三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3.1、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审查情况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2.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陈燕本合同包未缴交投标保证金,不符合符合性审查第(3)条款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陈燕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谢端在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附有开标一览表,体现报价,根据招标文件第11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项“技术商务部分不能体现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估、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报价信息,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上述方法,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的规定,且在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正本中未提供采购人确认后的现场勘察确认书原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第13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项和符合性第(11)条款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谢端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陈燕、汤生榕、姚庆忠在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正本中均未提供采购人确认后的现场勘察确认书原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第13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项和符合性第(11)条款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陈燕、汤生榕、姚庆忠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4)罗长庆在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正本中均未提供采购人确认后的现场勘察确认书原件,不符合符合性审查第(11)条款的规定,且投标保证金的缴交帐户为威斯尼斯人,招标文件第5页投标邀请第12条规定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帐户为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根据招标文件第10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罗长庆不符合符合性审查第(3)条款的规定,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5)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林青妹、陈金梅、林峰、刘明福、温大潘、郑家斌、黄小清、陈绍禄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3.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均符合的投标文件实行两阶段评审,第一阶段对技术商务部分进行详细评审(投标报价部分在技术商务部分详细评审结束前密封保管)。

4、合同包四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4.1、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审查情况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2.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福州市鼓楼区利顺小吃店、杨霄、林宏、陈燕、谢淑梅、甘瑞雪、李秀花在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正本中均未提供采购人确认后的现场勘察确认书原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第13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项和符合性第(11)条款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福州市鼓楼区利顺小吃店、杨霄、林宏、陈燕、谢淑梅、甘瑞雪、李秀花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罗长庆在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正本中均未提供采购人确认后的现场勘察确认书原件,不符合符合性审查第(11)条款的规定,且投标保证金的缴交帐户为威斯尼斯人,招标文件第5页投标邀请第12条规定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帐户为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根据招标文件第10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罗长庆不符合符合性审查第(3)条款的规定,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福州市鼓楼区利顺小吃店投标人为福州市鼓楼区利顺小吃店,投标保证金以甘利顺名义提交,根据招标文件第10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5)投标保证金未以投标人名义提交的,投标无效。”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福州市鼓楼区利顺小吃店不符合符合性审查第(11)条款的规定,福州市鼓楼区利顺小吃店投标无效。

(4)闽侯县尚干黄焖鸡米饭小吃店投标人为闽侯县尚干黄焖鸡米饭小吃店,投标保证金以林光生名义提交,根据招标文件第10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5)投标保证金未以投标人名义提交的,投标无效。”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闽侯县尚干黄焖鸡米饭小吃店不符合符合性审查第(11)条款的规定,闽侯县尚干黄焖鸡米饭小吃店投标无效。

(5)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赖春玉、林青妹、林敬春、林峰、刘明福、黄建、黄小清、周美伶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4.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5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5、合同包五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5.1、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林群的投标文件中提交的身份证出生为1965年12月23日,年龄不符合投标资格的第3.1.2条款(2)项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吴雄峰、罗长庆、林青妹、黄秋玉、林峰、刘明福、王文琴、陈绍禄、黄向球、林宏、陈承飞、林辉、杨书兰、闽侯县尚干麦香世家蛋糕坊的投标资格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2.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林宏、陈承飞、林辉在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正本中均未提供采购人确认后的现场勘察确认书原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第13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项和符合性第(11)条款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林宏、陈承飞、林辉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罗长庆在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正本中均未提供采购人确认后的现场勘察确认书原件,不符合符合性审查第(11)条款的规定,且投标保证金的缴交帐户为威斯尼斯人,招标文件第5页投标邀请第12条规定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帐户为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根据招标文件第10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罗长庆不符合符合性审查第(3)条款的规定,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 闽侯县尚干麦香世家蛋糕坊投标人为闽侯县尚干麦香世家蛋糕坊,投标保证金以林艳阳名义提交,根据招标文件第10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投标保证金未以投标人名义提交的,投标无效。”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闽侯县尚干麦香世家蛋糕坊不符合符合性审查第(11)条款的规定,闽侯县尚干麦香世家蛋糕坊投标无效。

(4)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吴雄峰、林青妹、黄秋玉、林峰、刘明福、王文琴、陈绍禄、黄向球、杨书兰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5.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5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6、合同包六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6.1、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审查情况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6.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2.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 杨铭亮、林辉在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正本中均未提供采购人确认后的现场勘察确认书原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第13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项和符合性第(11)条款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杨铭亮、林辉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林青妹、林峰、刘明福、吴昌瑞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6.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5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7、合同包七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7.1、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审查情况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7.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2.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各投标人的的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7.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5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8、合同包三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8.1、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林群的投标文件中提交的身份证出生为1965年12月23日,年龄不符合投标资格的第3.1.2条款(2)项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周明群的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无不良社会记录原件,不符合投标资格的第3.1.2条款(3)项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 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赖春玉、罗长庆、邓丽萍、林青妹、林峰、刘明福、温大永、陈锦、黄建、王文琴、陈绍禄、魏兴端的投标资格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8.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2.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 邓丽萍在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正本中均未提供采购人确认后的现场勘察确认书原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第13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项和符合性第(11)条款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邓丽萍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罗长庆在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正本中均未提供采购人确认后的现场勘察确认书原件,不符合符合性审查第(11)条款的规定,且投标保证金的缴交帐户为威斯尼斯人,招标文件第5页投标邀请第12条规定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帐户为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根据招标文件第10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罗长庆不符合符合性审查第(3)条款的规定,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赖春玉、林青妹、林峰、刘明福、温大永、陈锦、黄建、王文琴、陈绍禄、魏兴端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8.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5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9、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5日